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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频发 但厂商确不愿接入云运营商

发布时间: 2017-06-07 11:06:39 来源:界面新闻

核心提示: 6月5日,中国民航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一个关于无人机运行的公益广告,其中指出,今年1-5月份,我国发生十余起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造成百余个航班备降或者是返航,影响旅客上万人,无人机黑飞已经严重影响民航安全。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6月5日,中国民航局在其官网上发布一个关于无人机运行的公益广告,其中指出,今年1-5月份,我国发生十余起无人机干扰民航事件,造成百余个航班备降或者是返航,影响旅客上万人,无人机黑飞已经严重影响民航安全。

5月12日,重庆江北机场接连两次遭到无人机干扰,造成40余个航班备降,60余个航班取消,140余个航班延误,而成都双流机场在两周多的时间内9次遭遇无人机干扰事件,类似的事情过去两年在不少城市都出现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8条规定,禁止在依法规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不同等级的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不尽相同,一般为每条跑道两侧各10公里,两端各20公里范围。

尽管大部分无人机生产商依据该标准在无人机内进行GPS锁定设置禁飞区和限飞区,使得无人机在这些电子围栏范围内无法正常启动,但是还是有人通过加装技术模块的方式进行破解,使得无人机得以在禁飞区飞行,产生安全隐患。

事实上,早在2015年,中国民航局印发的《轻小无人机运转规则》(试行)就明确规定某些类型的无人机应当接入无人机云体系。

简单的说,无人机云类似于无人机的“黑匣子”,在人口密集地区和机场净空区要求每秒一次地报告飞行高度、距离等实时信息,且飞行数据需要保留3个月以上,通过这种方式,保障空中安全和地面安全,但是规定一直都没有真正落地执行。

2016年,中国民航局批复了三家无人机云运营公司的许可,其中包括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运营的U-Cloud,青岛云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U-Care以及成都福来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运营的飞云系统。

实际上,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疆)也于2014年开始研发自己的无人机云GEO(全称为Geospatial Environment Online),并且多次向监管部门推荐自己的产品,但是由于考虑到一家企业不能同时担任“运动员和裁判员”,于是直到现在都没有得到批准。

“无人机云系统运营商不是一个官方监管机构,没有权威性,因此我们没有把数据交给第三方管理,也没有厂家会配合,对于政府和其他官方机构的要求,我们会积极配合。”深圳的一家无人机制造商市场部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目前应该还没有哪一家商业公司愿意采用它们的(系统),除非强制,否则我不觉得有人会用,我们更多是不想授人以柄。”一位无人机研发人员告诉界面新闻记者。

今年6月1日,民航局下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要求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须进行实名登记,但是由于没有对接公安部的系统,目前来看,即便名义上是“实名登记”,但是注册信息的真假性很难辨认。

最近,国家空管委印发的关于无人机的专项整治计划,也要求无人机出产公司经过预留接口等技能手段,确保无人机“可辨认、可监测、可清查”。空管委正在牵头起草一份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具体管理规定,将明确对未进行无人机实名登记的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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