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力推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福建省财政每年将安排6亿元支持工业创新转型。
今年的十条措施注重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实行新增综合效益事后奖励政策,对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并在2014-2016年期间完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完工下一年起连续3年,按企业对地方的综合贡献分档分级给予奖励。
与此同时,福建省财政年度安排6亿元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扩大先进产能、延伸产业链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企业实施“机器换工”,对采购工业机器人整机或成套设备的,按其售价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50万元。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各级财政在此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奖励。